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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首頁公告彙整

本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資訊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辦理。 二、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 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tp. 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 https://tpnee.tp.edu.tw。

三、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須於115年11月2日(星期 一)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 本1式1份,以親自送件方式,送達戶籍 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二)申請人至遲於115年10月31日(星期六)前上傳計畫資料 完成申請作業,以利學校進行後續行政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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