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凡設籍臺北市市民符合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接種者於114年 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間,於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完成公費流感疫苗或新冠疫苗接種者,即符合抽獎資格。
二、活 動期間共辦理2次抽獎,第1次抽獎未獲獎名單併入第2次抽獎,得獎名單將分別於114年11月5日前及11月25日前公告於本局官網。
三、學生補接種流感疫苗應攜帶學校開立之 「補接種通知單」。
四、凡設籍臺北市市民符合公費流感及新冠疫苗接種者於114年 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間,於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完 成公費流感疫苗或新冠疫苗接種者,即符合抽獎資格。活 動期間共辦理2次抽獎,第1次抽獎未獲獎名單併入第2次抽 獎,得獎名單將分別於114年11月5日前及11月25日前公告 於本局官網。 三、請各級學校提醒學生補接種流感疫苗應攜帶學校開立之 「補接種通知單」。
四、有關公費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等資 訊,可至本局官網(網址:https://health.gov. taipei/主題專區/公費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接種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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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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