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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首頁公告彙整

本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已公告於台北市實驗教育中心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辦理。 

二、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tp. 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 https://tpnee.tp.edu.tw。 

三、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 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須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 五)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 本1式1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 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國中】申請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國中自學)注意事項及申請表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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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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