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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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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第3期

{{ $t('FEZ002') }} 學務處|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14 年度 校園性別事件 調查專業人員 進 階 培訓 第 3 期
實施計畫
一、 研習 依據 臺北市 以 下 簡 稱 本 市 政府教育局委託 暨 本中心 11 4 年度研習行事曆 。
二、 研 習目標
培植專業人員瞭 解 校園性別事件 相關法規和處理 程序, 增進 其辨識校園性別事件敏感度和調查處理專業知能 ,以達建立性別平等之友善校園目標。
三、 研 習對象
(一) 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 已完 成調 查人才庫 初 階培訓之人員 請勿 薦派 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
(二) 前 項報名人數未 達 研 習額 滿 人數 時 ,開放以下人員報名,需已完成第(一)項 初 階研 習, 依報名順序錄取 5 名。 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人員, 請指派 單一窗
口受 理 報名,並 由 單 一 窗 口 將 報名 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 e mail 至承辦人信箱,依
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 5 名,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
立之行為人參加 。
1. 本 市 、 新北市、基隆市之執業律師。
2. 臺北市政府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工作小組機關 正式編制人員(不含委託單位 )。
3. 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四、 研習人數: 4 8 人 。
五、 研 習 日期 11 4 年 10 月 20 日( 星期 一 )、 21 日( 星期 二 )、 23 日( 星期 四 、 11 月 4 日星期 二 及 1 1 月 1 7 日( 星期 一 共 5 天)。
六、 報 名 期 間 即日起 至 11 4 年 10 月 3 日( 五 止 額滿則 提 前 截 止報名 。
七、 研習 地點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市北投區建 國街 2 號 。
八、 研習 內容 實際課程及授課講座若有更 動以網路公布為準 。

九、 研習方式 講授、 案例 研 討、 分 組 習 作、 報 告 檢 閱 、經驗分享。

十、 研習時數 共 3 0 小 時研習時數 。
(一) 未來欲參加 高階培訓成為調查人才 者, 需 全 程參與 並繳交作業 、 通過評量 始 得 核發 30 小 時研習時數。
(二) 本 課 程如遇有 法令修 正致 課程 主題 有 所 增刪 須配合完成 補課後方核發研習時數。
十一、 報 名方 式
(一)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 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h ttps://insc.tp.ed u.tw )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 完成薦派報名。
(二) 線上報名後,請將 調查專業人員 初 階培訓 證 書 或研 習時數 證明於 報 名截止 前 E mail至 電子信箱: aca_006@tiec.tp.edu.tw 作為資格審查 之 依據 ,未於期 限前檢 附者恕不 遴選參加本研習。
(三) 本 中心 將依報名順 序遴 選,遴選結 果、課程資訊、課程異動等將 至遲於開課前 3 日內,以各研習員登錄於研習網之電子郵件信箱 通 知 請保持開通並 有 足 夠雲端空間)。

十二、 注 意事項

十三、 聯絡 方式: 林育安 研究教師 ,聯絡電話 0 2 2861 6942 轉 21 1 ,傳真 :2861 6702電子信箱: jp9107 gov.t aipe i 。
十四、 研 習 經費︰ 由本中 心研習 經費項下支應 。
十五 、 其 他: 本研習計畫 陳 本中心主 任核可 後 辦理 修 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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