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補充規定辦理。
二、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 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 tp.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 址:https://tpnee.tp.edu.tw。
三、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 學生之學習情形,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需於113年10月31日下午 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 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 學校教務處。以利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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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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