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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首頁公告彙整

本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下午4點止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補充規定辦理。

二、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 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 tp.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 址:https://tpnee.tp.edu.tw。

三、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 學生之學習情形,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需於113年10月31日下午 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 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 學校教務處。以利後續相關事宜。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0-30|

{{ $t('FEZ005') }}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