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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度獎勵推廣原住民族語 言模範父親實施計畫」1份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12年5 月2日北市原教文字第1120117184號函及本局112年5月2日 北市教國字第1123040072號函(計達)續辦。

二、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為鼓勵各族推動族語家庭形塑,獎勵 投入傳習及推廣族語的父親,並在父親節前進行表揚,特 辦理本計畫。

三、本計畫由各地方政府收件後完成初評,並擇優函報中央辦 理複評,獲獎者將採公開表揚方式發給獎金新臺幣1萬元 整、獎狀及獎座,送件規定如下:

(一)送審資料以不超過10頁為原則(不含佐證資料);影印 文件請以A4規格紙張,文件請裝釘整齊;照片請加註說明。

(二)獲獎者所送之各項具體事蹟資料,如經查明有偽造、變 造、身分不符規定、提供不實資料、違反著作權法或其 他法令情形者,該會得於事實確認後,取消其得獎資 格,並追繳其已領得獎狀及獎座。

(三)本案前業請申請者檢送資料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惟請改 於112年5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送至「臺北市 政府原民會教文組劉先生(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號臺北探索館5樓)」辦理初評,逾期不予受理,封面請 註明「112年度獎勵推廣原住民族語言模範父親實施計 畫」,另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

四、若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原民會劉先生,連絡電 話:27208889/1999分機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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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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