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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首頁公告彙整

臺北市「112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各1份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 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s://teecid.tp.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

三、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作業流 程圖」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 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於112年5月1日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 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二)申請人於112年5月1日前上傳完成申請作業並送件至戶籍 所屬學區學校,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四、有關國中教育階段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事宜,請 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國中承辦人劉老師,電話: 02-25626550~2轉11。

五、相關申請表件請至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表件下載 ,逕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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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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