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並於112年4月14日(星期五)或112年7月14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112年4月14日(星期五)。
四、本局委請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於112年2月15日(星期三)辦理臺北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資優資格評量實務研習,同意核予出席教師公假派代。
五、倘仍有疑義,請洽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許婷組長(電話:02-23327125轉15)。
六、檢附臺北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相關表件下載作業操作說明、鑑定資優資格測驗工具借用流程表、使用保密協議書及資優資格評量實務研習計畫各1份。
七、 特教組 截止日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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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01|
{{ $t('FEZ005') }}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