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宣導|
說明:
一、依據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109年5月5日109教育會 考字第1091010101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 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53033號函及本局109年4月27日 北市教中字第10930389121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確保109年國中教育 會考試務工作之順利推展及維護考生權益,本局業於109年 4月27日函知各校「臺北考區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試務工作因應措施」,請各校配合辦 理。
三、臺北考區試務會為讓考生、家長及國中考生服務隊瞭解本 考區因應疫情之考場防疫作為,特別訂定旨揭注意事項, 讓相關人員得以參閱瞭解,除防疫工作外,亦維護考生應 考權益;另全國試務會所訂定之「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試場開放冷氣及通風措施說 明」,臺北考區各考場將配合辦理,請各校轉知考生及家 長知悉。
四、另依據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規定:「文具自備,必 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 非應試用品請勿攜入試場,且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 用。」。
五、歷來部分考生將短期補習班或學校家長會贈送之文具用品 攜入試場使用,惟請各校提醒考生留意文具用品是否印有 提示作答之中英文詞語或成語、數理公式、符號或圖形, 避免攜入試場使用,致監試作業判定之疑義,並影響考試 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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