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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公佈欄

轉知市府衛生局『2026台北燈節』自115年2月25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止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公告

{{ $t('FEZ002') }} 學務處|

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2026台北燈節』自115年2月25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止 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 菸場所」。

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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