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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懷生國民中學

公佈欄

公告本校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措施(115年1月16日校務會議通過)

{{ $t('FEZ002') }} 人事室|

一、因應性平三法於113年3月8日施行,配合修正本校性騷擾防治規範如附檔,以提供所屬人員、求職者或受服務人員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受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處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
二、性騷擾行為經調查屬實已結案者,本得視情節輕重,對受僱之行為人,按其身分適用法規給予懲處,並應循法定程序於一週內啟動行政懲處作業,懲處額度依臺北市政府規定應核予「記過」以上之處分,當年度考績(成、核)應考列「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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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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